刑警2010
最近把《刑警2010》看完了。很久沒有認真地看電視劇了,尤其沒有追新劇。我記得上次追新劇也不過是追了《敗犬》,也是好久前的事情了。看完的感想是,黃日華老了,苗僑偉居然風采猶在……咳。

故事情節是石東升冤獄15年,出來后發現整個人生受到極大的衝擊。他想辦法重回警察局做刑警,調查當年的案件想要發掘真相,不過無奈從程序上無法取證。於是他激憤之下射殺了兇手,心態也越發變得偏激,而成爲了執行個人正義的地下判官。最後當然是被好友堅持以程序正義抓了。

電視劇本身情節還是很精彩的,掩面。各種變態殺人者滿足了獵奇心理,嗯……就是我覺得黃日華演得有些用力過度了……後期演得瘋成那樣了,居然還堅持著沒殺文謙……

今天我想說的是電視劇的主旨,也就是所謂的程序正義和結果正義,到底哪個更重要。看這個電視劇的時候,NGA上因為魔獸世界的最新資料片《大災變》裏面的迪菲亞兄弟會事件後續正在對掐。延伸閱讀一下:迪菲亞兄弟會

范克里夫父女所堅持的,是爲了向腐敗的暴風城貴族討要工匠的工錢。但是他們的行為,卻造成了埃爾文森林和西部荒野的大片荒漠。作為主要農場的西部荒野,卻變成一個“荒野”,是迪菲亞兄弟會的所為。他們的行為,真的就是正義的么?

回到《刑警》劇,石東升認為法律充滿漏洞,很多時候無法把真正的犯人繩之以法,就連他自己的“公道”,也不是靠法律而是靠自己的一把槍。於是他從開始的非法搜集證據,漸漸變成了“法律搞不定你,我搞定你”的地下判官。直到最後他也在呐喊:“爲什麽,我明明殺的都是該死的人,爲什麽沒人認同我。”這讓我想起《死亡筆記》的夜神月,也是自己充當死神的角色,卻不為認同。

其實幾年前《死亡筆記》流行的時候,我一度是支持夜神月的。在俠客文化濃重的天朝,我們總是喜歡仗劍行俠的人,用DND的概念來說,就是“混亂正義”陣營的人。屬於:執行正義的標準,但是行為卻不受規則的束縛。舉個例子,就是洪七公,他自稱“生平所殺231人,個個都死有餘辜”。可是,這個標準到底怎麼來評論呢?是輿論,是受害者親身講述,是洪七公的內心標準,還是他去調查取證了呢?無從得知。不過我想,調查取證什麽的應該很難了。否則這樣哪里還有“俠客的豪氣”呢?例子嘛,自然就是中學語文書選過《水滸傳》的《魯提轄拳打鎮關西》一節。魯智深只是喝酒,聽了賣唱父女哭訴鎮關西想要欺霸他們。然後就義憤地衝過去把鄭屠夫打死了。咳……只能說天朝的教育果然是不斷地自己扇自己臉……這個只是吐槽……嗯

我覺得呢,一群人沖上去把罪犯痛打一頓,或者某個俠客把貪官污吏流氓惡霸一殺了之,是很大快人心。可是誰又能保證被打的就是有罪的,被殺的就是十惡不赦呢?那些爲了結果正義的行為叫好的人啊,當有一個“俠客”站在你面前,堅持認為你就是一個十惡不赦的罪犯,但是你卻一點辯解和證明自己清白的機會都沒有,就被“替天行道”了。不知道你還會不會感到“心快”呢?我寧願相信通過合法手段得來的證據,以及公正的法庭里一群陪審團的判斷。我覺得一個理智的,公正的社會,就應該是這樣。從定罪的程序上你都無法保證正義,何來保證審判結果的正義呢?